尊敬嘉禾县农村农业局:
本人系石桥镇泮桥村杜区村尾村人,现有一事需要向权威机构咨询,详情如下:
我家农村的2008版土地证上有我的名字(同时有父母和弟弟名字),但在2018版的土地证上却没有我的名字了(当时家里人都没有注意这个变化),今年村里在换发新一轮的土地证,我找村干部处理在新的土地证的加上我的名字,村里却以我的户口不在村里为由拒绝加上我的名字,因为我的户口在1998年因升学农转非到了长沙,2004年转回了嘉禾县城至今。
我到网上查询了一下相关政策法规,回复如下:

尊敬嘉禾县农村农业局请从专业权威角度确认我目前这种情况可否在我家的农村土地经营权证补回我的名字?目前我的父母、弟弟均无意见,只是村干部那边不同意,敬请回复,万分感谢!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核查情况
经过与诉求人电话沟通,了解到其主要诉求是家庭土地确权证能否补回名字,政策上是否支持。后续镇工作人员立即联系村委会干部核实诉求人家庭情况,并向县农业农村局咨询相关政策法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湖南省“二轮延包”政策,明确保障进城落户农民权益:“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承包权益”。若诉求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其土地权益保留。
二、处理情况
2026年8月3日下午,镇工作人员电话联系诉求人告知相关政策,只要户内仍有成员(如父母)户口在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不变,迁出的成员作为原承包户的家庭成员,其权益不受影响。表示可以办理增加家庭成员,需自愿申请,如实提供2008年土地证复印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申请表等佐证资料交村委会按程序办理。诉求人对处理结果表示理解、满意。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镇村工作人员会积极落实好相关工作,确保诉求人在土地确权证中增加家庭成员补回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