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李井平是郴州市嘉禾县珠泉镇滨江村社塘下组85号村民,结婚后,十余年住铁皮房,雨天漏雨进水,堵水,晴天高温,兄长租房,老人有精神疾病,本人有高血压,无宅基地,无商品房,想问一下:1、怎么样才算符合响应和美乡村建设?2、这种情况属不属于需要改善农村民生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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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因滨江大道项目的人行道修建,需占用李井平现居住的铁皮房子的东面部分,征拆中心多次上门与其协商。征拆中心经过计算,人行道占用部分以及拆除铁皮房共计7万元,并以拆迁安置方式,在原址上安置李井平建房,面积110平米(多边形)。李井平要求拆迁补偿共计8万元,并在铁皮房原址上形成四四方方120平方的宅基地。征拆中心通过测算,安置120平米的安置地,人行道的总体宽度会受影响,如果人行道收缩变窄,那样就不需要征收李井平铁皮房。通过镇村干部、征拆中心工作人员多次上面与李井平沟通,未能达成一致,征拆中心便采取缩小人行道施工设计,不影响李井平的房屋安全及出行安全,不再征收李井平家铁皮房。
为改善住房条件,2026年6月24日李井平到村委会提交铁皮房拆除建新申请,组长、村委会、驻村领导、干部均已签字同意申请。村党总支书记李海东将申请报告上报珠泉镇规划站工作人员处,于7月3日镇村工作人员一同到该地块勘查实地情况。规划站工作人员现场勘查情况并告知李井平妻子,因该地块与滨江大道相隔仅3米,与城钟路相隔5米,因人行道还未修建,无法测算距离,需要专业仪器测量才能确定具体位置。工作人员建议李井平妻子向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对该地块进行实地测绘,是否与两条道路的人行道边界线重合,再进行建房申请。
下一步,镇、村将持续跟进李井平建房审批的,并对其临时安置情况进行帮扶,定期上门走访做好政策宣讲与思想疏导工作。同时持续跟进社塘下安置地建设进度,第一时间告知相关政策信息,积极协调稳妥化解其住房诉求,切实保障群众基本居住安全。
珠泉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