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对面的广场,晚上10点多还在唱卡拉ok,声音太大,噪音扰民。已经反映过了,迟迟不解决。再不解决,将举报不作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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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投诉件后,我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投诉人反映的位置进行调查。经查,投诉人反映的位置是在嘉禾县金田东路县委对面,人民广场作为我县市民锻炼、休闲、娱乐的核心场所,是群众开展歌舞娱乐活动的集中地,尤其在早、晚时段人流密集。广场内有4支群众自发组织的广场舞队伍,2队“公园歌手”唱歌,考虑到市民休闲娱乐需求,我局始终致力于在保障市民文化生活与维护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间寻求平衡。
为解决噪音扰民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多次到人民广场与设备负责人面对面沟通、协调、劝导,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相关人员娱乐唱歌时需严格控制音量,晚上22点以后不得在此唱歌、播放广场舞曲,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同时倡导市民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彼此尊重、文明娱乐,因近期天气原因1月20、21日晚执法人员到广场巡查时,暂未发现广场内有人唱歌、跳广场舞。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加强对人民广场社会生活噪声扰民的监管力度,督促其相关人员整改。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我局,联系电话:0735-663000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