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核实
经初步核查,1月19日御龙物业公司确在小区电梯内安装刷卡设备,目前b区6栋对已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发放通行卡,未缴费业主(涉及 17 户)需通过物业核实缴费情况后才能使用电梯,该行为已引发部分业主不满。1月20日御龙物业公司将所有电梯进行限制使用。
二、我局处置措施
1.1月19日,已立即约谈御龙物业公司负责人,责令其在 24 小时内拆除电梯刷卡限制设备,恢复所有业主正常使用电梯的权利,不得再以任何形式限制共有设施使用;要求物业公司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追讨物业费:对拖欠费用的 17 户业主,需逐一书面催告,明确缴费时限及法律责任,催告无效可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维权;同步核查 17 户业主拖欠费用的具体原因(如服务质量争议等),若涉及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将一并责令整改。
2.1月20日,御龙物业公司扬言将从小区立即撤出,当日下午县住建局、珠泉镇政府、业委会、业主代表召开协调会,成立临时管理委员会,与御龙物业公司沟通协商,积极处置御龙物业公司撤出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