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对面的人民广场,每晚10点以后还有人放音响唱歌,声音非常大,影响休息,建议9点30以后不要再唱,希望有关部门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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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投诉件后,我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投诉人反映的位置进行调查。经查,投诉人反映的位置是在嘉禾县金田东路县委对面,人民广场作为我县市民锻炼、休闲、娱乐的核心场所,是群众开展歌舞娱乐活动的集中地,尤其在早、晚时段人流密集。广场内有5支群众自发组织的广场舞队伍,2队“公园歌手”唱歌,考虑到市民休闲娱乐需求,我局始终致力于在保障市民文化生活与维护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间寻求平衡。
为解决噪音扰民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多次到人民广场与设备负责人面对面沟通、协调、劝导,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相关人员娱乐唱歌时需严格控制音量,晚上22点以后不得在此唱歌、播放广场舞曲,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同时倡导市民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彼此尊重、文明娱乐。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加强对人民广场社会生活噪声扰民的监管力度,确保附近居民正常生活。